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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贸易政策要点解读
来源:登尼特 作者:张涧 发布时间:2010-1-2

马来西亚贸易主管部门为国际贸易和工业部。

马来西亚实行宽松的商品进口管理政策,除对一些涉及健康、安全、道德和动植物保护等原因而禁止进口的商品和一部分实行进口许可管理(有关商品目录会定期公布)的商品,如汽车马达、车壳、摩托车、基本钢材产品、咖啡、原糖等外,其他商品都可以自由进口。马来西亚政府主要通过进口关税和消费税来调节商品进口,政府从推动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出发,定期调整关税税率,有关进口关税的削减通常是通过年度预算案公布。为体现公平竞争原则,马来西亚政府对许多商品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外国供货商可以直接或通过其代理进行投标。此外,为稳定国内市场,马来西亚政府也规定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和原料性商品如大米、水泥等,必须由国家指定或批准的公司经营。

马来西亚对出口商品的管理划分为三类:即禁止出口商品、实行出口许可管理的商品和自由出口的商品。禁止出口的商品主要有:珊瑚、藤条、海龟蛋和所有以以色列为目的港的出口商品;实行出口许可管理的商品主要有:出于健康、卫生、动植物保护、安全和保证国内稳定需求等原因需加强管理的商品和实行被动配额管理的纺织品等。

为了鼓励和促进出口的发展,马来西亚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措施,如对以出口为导向的外国投资的制造业给予股权方面的优惠待遇。除马来西亚中小企业有能力生产的特定产品外,申请投资制造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不限出口比例均可拥有100%的股权、对出口产品实行全额退税、对出口促销的各种费用给予所得税抵减、为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信贷融资计划和为中小企业发展出口提供优惠贷款等。此外,为了稳定国内市场供应或鼓励深加工产品出口,马来西亚政府也对一些出口商品,如原棕油、橡木、活动物等征收出口税。[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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