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通讯员 王英斌 报道:马来西亚财政部近日表示,将对航空航天产业在税制方面予以优惠政策。据称,此举的目的在于促进地方工业的发展和招徕外商的直接投资(FDI),培育和打造马来西亚的航空产业。优惠政策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实施优惠政策的4大领域有,飞机的设计、制造、组装;民营航空公司的运营;航空产业的技术支撑;航空产业的规范和标准化等。
对于飞机的设计、制造、组装,根据其投资规模和技术附加值的不同,可以享受连续5~15年免除所得税的优惠。对于民营航空公司,固定资产在1.5亿林吉特以上的投资,可以享受连续10年扣除100%投资税的优惠。
对于从事航空维修(MRO)的MRO服务业,最长可以享受连续10年免除100%所得税的优惠。从事飞机翻新和改造的企业,这一优惠期限可延长至15年。
对于外资进入马来西亚的MRO相关企业,今后5年在进行扩张和多元化发展时,予以扣除60%投资税的优惠。对于飞行员的培训费用则予以双重扣除。
对于具有航空资质和取得规划开发、考试、进出口等许可的企业集团,在5年过渡期间,予以免除100%投资税和60%所得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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